我和我的祖国│陈海鹰:不忘初心,清风自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即日起,杭州市检察院推出“我和我的祖国”专栏。今天推出第一篇,杭州市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撰写的《不忘初心 清风自来》。
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
不忘初心 清风自来
三十年前,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成为浙江省检察院的一员。十二年前,在精力最旺盛的时光,我一头扎进大山深处,担任丽水市检察院检察长,长达十年。
作为一名检察人,尤其是担任检察长职务,需要面对很多困难和问题。能不能合格当好,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看你有没有直面腐败、惩治贪官的勇气。
腐败,是一种令人憎恶的社会现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绊脚石。腐败不除,人心不定,社会难稳!
反贪工作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其间的跌宕起伏、酸甜苦辣,非置身其间,断难体味与察觉。这一路的艰辛历程,汇聚成河,锻造了我坚强的意志、正确的人生坐标和鲜明的个性。能在这个战场中摸爬滚打,经受考验,是我人生最大的荣耀。
丽水位于浙西南,是一个革命老区,有的农村地区当时连温饱都还没解决。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为人民疾苦多作贡献,却贪污受贿,败坏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至今,那些案件仍在我脑海中久久难忘,一件案件就是一个故事,情节生动而丰富,办案过程复杂而曲折,就象在打阻击战。我清楚地记得,有一件基层院办理的背景复杂的案件受阻,基层院检察长连夜报告,在了解到犯罪事实确实存在、已采取强制措施后,我鼓励他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大胆侦查,“压力我来扛”!案件办结之后,检察机关赢得了群众的尊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反贪工作,面对的是位高权重、见多识广、反侦查能力强的特殊群体。作为市级院的检察长,应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和阻力,亲自决策、指挥和协调,为基层院排忧解难,给基层院以有力的支持,是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在办案中,我们既碰到过告洋状的,也碰到过收买人员联名上书的,还碰到过让死磕派律师来干扰侦查工作的。
在一件贪污、受贿案侦查初期,面对重重阻力,我的一句“保证在法定时间之内办结”,给侦查人员树立了信心、赢得了时间。该案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嫌疑人的亲朋好友、不明真相的不同阶层参与其中,干扰办案、翻供串证不一而足,阻力可谓“里三层外三层”,令人触目惊心,办案难度极大。其中,犯罪嫌疑人一方竟以采访为由,唆使证人作伪证并拍下视频;还有人以特殊身份制造办案压力。“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在当时反腐败还没有形成高压态势的情况下,这些不仅考验我们的意志与才干,更是考验我们的党性与品行。最好的办法与支撑,依旧是来自强大的内心,来自那份不忘的从检初心和深厚的家国情怀。在当地党委、上级院和省纪委的支持下,这个案件的主犯最终被判处10余年有期徒刑。正如一位法学家所言:正义要及时伸张,正义必然能够及时伸张。
这就是干这份职业的初心,诗人艾青说得好: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如果没有对祖国家园的深厚情感、对崇高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不忘初心,就不可能抛弃个人得失和名誉安危。只有不忘初心,才能迎接挑战、承担风险,才能勇于担当、敢于亮剑。
丽水十年,我心存感恩。感恩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感恩组织的信任与培养,感恩有志趣相投的检察兄弟姐妹在我最困难的时刻一路相随共同前行,才能让我走出困境,才有今天的我!这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今天回忆和追溯在丽水的十年,不仅是为了不忘来时的路,更是为了走好接下去的征程。去年年初,我再次启航,担任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时值监察体制改革,杭州检察准确定位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位置,探索建立职务犯罪审证采证标准和办案流程标准,今年我还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
陈海鹰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冯新柱受贿案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走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我将一如既往敢担当、尽职责,带领杭州检察齐心协力,争创一流,争当“头雁”!
杭检君邀您点击“在看”哟
编辑 | 赵云